非法占用耕地倾倒建渣收费牟利 生态旅游公司控制人被判刑一年八个月
约定租来用于种植的耕地,却被用于堆放建渣并收费牟利,造成耕地质量受到严重毁坏,因此受到刑事处罚。红星新闻记者从简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月18日,该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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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陈某某以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某生态旅游公司名义与简阳市石钟镇某村村民签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租用该村61.62亩耕地用于种植,租期9年。”但此后,陈某某却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安排人员在该租用耕地上倾倒堆放建筑渣土,并收费牟利。后经简阳市规自局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仍不整改,继续实施不法行为。简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悉,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倾倒堆放渣土,数量达21.93亩,造成耕地质量受到严重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遂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对其违法所得17万元予以追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陈某某在简阳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评估鉴定费用29万元,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进行修复,承担修复效果评估、验收、检测等费用。
审理法官表示,此案例也告诫广大公民,要主动维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切莫以身试法;遇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的违法行为,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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