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前三季度认罪认罚案件判缓刑的占36.6%
10月2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效逐步凸显。2019年1至9月,认罪认罚案件不起诉处理的占9.1%,免予刑事处罚的占1.3%,判处缓刑的占36.6%,判处管制、单处附加刑的占2.1%,非羁押强制措施和非监禁刑适用比例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上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陈国庆透露,今年以来,最高检两次召开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并在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适用率要提高至70%左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步推进。
陈国庆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2019年1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为27.33%;1至6月为29.67%;1至8月为36.5%;1至9月为40.1%。重庆、天津、江苏等省份平均适用率已经超过70%。
“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履行。”陈国庆表示,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也逐步上升。
红星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据统计,2019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27%,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51.75%;1至6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28%,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58%;1至9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33.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1.6%。
陈国庆介绍,认罪认罚制度使诉讼效率进一步提升。2019年1至9月,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占比14.5%;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占49.8%;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占比35.6%。
“如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建立‘全流程简化’速裁模式,对部分简单且易收集证据的盗窃、危险驾驶案件,在犯罪嫌疑人羁押的48小时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全部流程。”陈国庆说。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赵倩 北京报道
编辑 陈艳妮